【青岛比特币盗窃案终审宣判 法院明确虚拟货币财产属性】金色财经报道,据山东法制报报道,青岛市李沧区检察院成功办理一起比特币盗窃案。被告人张某某借助受害人冯某某委托操作钱包之机,窃取其助记词,于凌晨盗走 107 枚比特币,按案发当日市价折合人民币约 2254 万元,后通过多个平台层层转移,最终兑换人民币 66 万余元。
张某某到案后以”保护性接管”为由狡辩,被检察机关通过资金链路追踪一一戳穿。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 10 年 9 个月,并处罚金 10 万元,上诉后维持原判。本案明确虚拟货币具有刑法保护的财产属性,为打击同类新型网络犯罪提供司法实践指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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