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央行重申:不参与虚拟货币发行、交易、投资、挖矿等活动】金色财经报道,9 月 22 日,人民银行发布金融教育宣传内容,再次提示虚拟货币风险。央行明确,比特币、以太币、泰达币等虚拟货币并非法定货币,不具备法偿性,不能在市场流通。境内开展虚拟货币相关业务属于非法金融活动,将依法取缔;境外机构不得非法向境内提供虚拟货币服务,未经许可,也不得在境外发行挂钩人民币的稳定币。
央行提醒公众,警惕声称高收益、稳赚不赔的虚拟货币项目;不要参与虚拟货币交易、挖矿、投资;不加入炒币社群、不访问境外交易平台;不出借银行卡、支付账户,拒绝充当币商、U 商、资金车手。发现相关非法线索,可向监管部门举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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