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泰国最高法院裁定比特币属刑法”财产”】金色财经报道,10月28日,泰国最高法院大法庭在第4929/2569号判决中认定,比特币在刑事案件中构成”财产”。该案由苏梅岛检察院起诉一名被告,受害人将5万美元(约187.8万泰铢)兑换为比特币后转给犯罪团伙,法院据此认定财产犯罪构成要件成立。判决理由为:比特币按市场行情具有价值,有买家时可兑为现金,普通人均可持有,故非无价值或无体之物,其价值不因由现金换成比特币而消灭。判决同时指出,泰国央行关于加密货币不属法定偿债货币的立场,与是否构成”财产”系两个不同问题。判决援引《民商法典》第137条及《刑法》第309条第二款、第340条第一款、第340条之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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